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公布现行排除
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结果的通告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直各交通单位,委各科(处、室、站、中心):
根据《泉州市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价〔2018〕54号)要求,我委对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发布的现行有效涉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截至2018年6月8日,共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54份(详见附件),其中4份文因过期修改已失效,1份文因发文所依据的文件过期而失效,其余继续有效,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清理表